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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07972
分析临床干预在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行为改善中的临床应用
http://www.100md.com 2017年6月5日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7年第8期
1资料与方法,2结果,3讨论
     梁少玲

    分析临床干预在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行为改善中的临床应用

    梁少玲

    目的研讨临床干预在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行为改善中的临床应用。方法80例学龄前儿童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各4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干预, 观察组采用干预保健, 比较两组干预效果。结果观察组儿童用眼行为(读写时间<1 h/d、看电视时间<1 h/d、揉眼次数减少、正确看书姿势)显著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0205、5.5411、4.3813、6.550,P<0.05);干预后观察组视力状况优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2857,P<0.05)。结论临床干预在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行为改善中的临床效果显著, 对学龄前儿童用眼行为的改善显著, 有助于提高并保护学龄前儿童的视力, 可在临床上进行推广。

    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干预保健;临床效果

    学龄前儿童出现视力疾病越来越多, 患儿的发病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学龄前儿童的视力健康进而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视力保健已成为学龄前儿童保健的一项重要内容[1-3]。为了使高龄学龄前儿童的视力能够得到更为有效保护与提高, 本文特研究了临床干预在学龄前儿童视力保健行为改善中的临床应用, 现将研究结果进行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选取2012年12月~2016年6月的80例学龄前儿童, 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 各40例。观察组中男22例, 女18例, 年龄3~7岁, 平均年龄(4.21±0.52)岁;对照组中男18例, 女22例, 年龄3~6岁, 平均年龄(4.33±0.45)岁。

    80例学龄前儿童均读写时间>1 h/d、看电视时间>1 h/d、用手揉眼、看书姿势错误, 无其他影响实验的疾病;学龄前儿童家长均签署知情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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