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卫生部负责人就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发布答记者问(1)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已相继公开发布。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负责人。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制定历时两年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介绍文件的起草过程和吸收采纳社会意见的情况。
答:2006年6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牵头、16个部门参加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政策措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改文件的制定。2006年10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温家宝总理于2008年4月中旬主持召开了两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界代表的意见,提出医改要真正做到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本届政府成立后,李克强副总理多次主持会议研究医改文件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近期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及其工作要求。在医改意见的形成过程中,国务院原副总理吴仪也多次听取工作小组的汇报,并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
在两年多时间里,工作小组深入各地进行了大量实际调研,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委托世界卫生组织、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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