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O 2012版临床实践指南解读——癌痛的管理,心血管毒性,化疗药物外渗的处理》解读(2)
1.11 神经病理性疼痛(NP)推荐:NP患者,应给予非阿片类和阿片类药物治疗[Ⅲ,B];并给予三环类抗抑郁药或抗惊厥药并监测其副作用[Ⅰ,A];因骨转移所致神经病理性疼痛应考虑给予5个分剂量的20Gy放疗[Ⅱ,B]。
1.12 顽固性疼痛的介入治疗
鞘内药物注射。推荐:由技术熟练的团队监控的椎管内注射技术应包括在癌性疼痛管理策略中的一部分,但应避免普遍使用[Ⅱ,B]。
1.13 腹腔神经丛的神经毁损(CPB)
推荐:减少胰腺癌患者的疼痛CPB似乎是安全、有效的,至少在6个月内与标准的镇痛治疗相比具有显著的优势[Ⅱ,B]。
2 抗癌治疗的心血管毒性[4]
各种抗癌治疗[包括化疗、放疗(RT)、靶向药物]均可产生潜在的短期或长期心血管(CV)并发症。常见相关的CV并发症有左心室功能障碍(LVD),心肌缺血,高血压及QT间期延长。靶向治疗与传统的化疗药物相比虽然毒性更小,患者耐受性更好,但罕见而严重的并发症已有报道。这些不良反应中有些是不可逆的(Ⅰ型心脏毒性),导致进行性心血管疾病。其病理生理通常为细胞的丢失,如蒽环类药物。不可逆的损伤可诱导进展性心血管疾病。另外一些诱发可逆的功能障碍(Ⅱ型心脏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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