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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560739
早产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及患儿宫外发育迟缓的相关因素分析(3)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5日 《中国现代医生》 2015年第11期
     3讨论

    早产是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高危因素,孕28周胎儿肺部内源性肺表面活性物质开始分泌,但其量不足以满足自主呼吸需求,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与胎龄密切相关[4]。呼吸窘迫综合征是严重的缺氧性疾病,可能对新生儿的多器官发育造成不良影响。本研究对病例组和对照组临床资料进行比较可见,病例胎龄、出生体重、预防性应用PS率、产前激素应用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胎龄和出生体重有关,胎龄越小,低体重或极低体重儿发生率越高,而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病例组患儿胎龄为(32.92±2.18)周,循证资料显示,30~31周的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率为52%[5],本研究数据略高于循证研究,说明31周以后的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风险仍然较高,临床在产前评估时必须格外重视进行预防性干预;病例组体重(2172.93±236.55)g,大部分患儿出生体重<2500 g低体重儿的标准,反映患儿宫内发育可能存在一定程度迟缓,而对宫外各器官功能产生影响;多胎也是造成胎儿宫内发育不良的因素之一,本研究病例组多胎22例,其中有2例属同一3胎,新生儿体重为本组最低,分别为974 g、978 g,胎龄为32+5周,均大于呼吸窘迫综合征高危31周胎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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