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护理干预对妊娠期糖尿病产妇母婴结局的影响(2)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1月~2014年12月我院产科收治的10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经过B超检查确定为单胎,且被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5],并排除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免疫缺陷综合征患者、肿瘤患者、精神障碍患者、凝血功能障碍患者。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n=50)和观察组(n=50)。对照组患者年龄25~35岁,平均(30.17±3.92)岁,其中41例为初产妇,9例为经产妇;观察组患者年龄25~37岁,平均(30.21±3.93)岁,其中42例为初产妇,8例为经产妇。对照组和观察组在年龄、生育情况等方面进行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对照组产妇采取常规护理措施,在患者入院后对其病情进行评估,为患者建立静脉输液通道,并对其进行各项常规检查。病房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空气应保持新鲜。定时为患者更换床单被褥,并对其并发症进行护理。
观察组产妇采取综合护理干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病情观察:对产妇的病情进行密切的观察,对子宫内胚胎的发育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护,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告知医生采取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1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