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临床分析(2)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3]纳入标准:急性患病者;肺动脉嵌顿压≤18 mmHg,或患者无左心房压力增高症状;正位X胸片得双肺均有斑片状阴影的患者;氧合指数≤200 mmHg的患者;自愿参加并顺从性良好的患者。排除标准:不符合纳入诊断标准者;妊娠期患者;不愿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1.3 方法
对两组患者均建立静脉通道,同时保持呼吸顺畅,并及时给予抗生素抗炎治疗。由于骨折易引起患者发生严重创伤,故应在积极维持其生命体征的基础上,及时固定骨折部位复位。对于昏迷并有休克征兆的患者,应维持其生命体征正常。在此基础上积极给予中心静脉压监测、切开机械通气、呼吸、血压以及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1.3.1 对照组 对本组患者采取正压通气的方式,呼吸比为1∶1.8,呼吸末压应保持在11~15 cmH2O之间,潮气量应维持在11~15 mL/kg之间。在此基础上保持患者机体体液调节,补液量维持在1100~1600 mL/d,同时要适时给予利尿药调节患者体液平衡。
1.3.2 观察组 对于观察组患者主要采取肺复张与保护性通气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治疗,初始呼吸末压维持在3 cmH2O,随后逐渐增加,然后根据患者痰的颜色来判断选择合适的压力,使潮气量维持在3~8 mL/kg;每分钟给予患者的通气量保持在12 L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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