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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051591
运动干预对女性骨质疏松性股骨颈骨折患者关节功能、心理弹性及日常生活能力的影响(3)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5日 《中国现代医生》 2017年第14期
     个体化制定运动计划是运动干预实施的前提,也是患者康复效果获得最大化提升的基础[9,10]。不同骨质疏松病情、年龄、饮食习惯的患者可以承受的运动强度不同,本次运动干预以170-年齡(周岁)作为脉率上限,遵循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持之以恒的原则,降低单位时间的训练强度、拉长整体运动的时间[11]。在具体运动干预实施中,以行走训练作为基础,确保患者每日60~90 min的行走总时间,使患者基础运动能力逐步恢复。行走训练中避免患者产生抗拒心理、使患者在每日行走能力进步中获得心理正反馈,激发其对开展其他运动的信心。结合患者的日常生活习惯,选择一项辅助性运动进一步提升肢体功能,设置运动时间跨度为6个月,使被动运动逐步转化为习惯性运动,继而提升患者的整体活动能力。

    骨质疏松性股骨颈骨折患者的髋关节功能是决定其行走能力的基础,也是衡量运动干预效果的基本指标[12,13]。Harris评分、Salvati-Wilso评分是临床评估髋关节功能的最常用指标,既往较多研究指出随着关节功能的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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