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齿状突骨折治疗方法的比较(2)
择取2011年12月~2016年12月期间我院治疗齿状突骨折的90例患者,按照不同分型将其分为三组,各组均30例:Ⅰ组(Ⅰ型):男21例,女9例;年龄18~72岁,平均(45.51±10.23)岁;Ⅱ组(Ⅱ型):男22例,女8例;年龄19~71岁,平均(45.25±10.11)岁;Ⅲ组(Ⅲ型):男20例,女10例;年龄18~73岁,平均(45.62±10.31)岁。三组患者年龄和性别等资料比较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均经过X线、CT与MRI检查,已确诊,且影像学结果中可见清晰骨折线;②符合Anderson相关分型标准;③均为单纯骨折;④自愿参与本研究并签署协议,获得伦理委员会批准[2,3]。
排除标准:①肝、肾、心、肺等器官功能不正常;②意识不清楚、患有精神类疾病或无法正常交流的患者;③有手术禁忌证[4]。
1.2 方法
Ⅰ型患者使用枕颌带牵引头颈部,6周后使用石膏固定患者头颈胸部。
Ⅱ型患者首先进行颅骨牵引,重量在3~5 kg,行床旁X线检查,待骨折大体复位后减少牵引重量至3 kg左右,2~3周后停止颅骨牵引,对于移位超过6 mm的部分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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