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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90806
13例足月妊娠合并精神分裂症发作期患者的术前护理(2)
http://www.100md.com 2018年7月5日 《中国现代医生》 2018年第19期
     1.2 精神病类型

    按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13例孕前孕期已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住院后明确是“精神分裂症发作期(狂症-痰火扰心型)”8例,表现为接触不合作,存在被害妄想,一直大喊大叫,行为紊乱,冲动有打人行为,社会功能减退,无自知力;明确是“精神分裂症发作期(痰气郁结型)5例,表现基本以意识清楚、交流被动、说话游离、情绪易激惹、有毁物行为,自知力缺失为主。

    1.3 分娩方案的选择

    由于疾病的特殊性[2],此类患者在终止妊娠时的分娩方式显得尤为重要[3-4]。精神分裂症孕产妇产时精神分裂症处于稳定期剖宫产率为42.22%,产时精神分裂症处于发作期患者中剖宫产率为92.00%[5]。精神分裂症发作期患者欠合作,为保证产妇和胎儿安全可放宽指征采用剖宫产[6]。进一步结合文献[7-8]分析,躁狂症孕妇在分娩时的依从性更低从而导致产钳助产或剖宫产比率增高,所以本病区的13例发作期精神分裂症患者均选择的剖宫产终止妊娠。

    1.4 护理

    1.4.1 消除恐惧心理

    1.4.1.1 消除患者的恐惧心理 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环境的改变,又缺乏正确认知功能,13例患者均表现为不愿意进入产科病区和手术室,哭闹、恐惧、极度不配合以及打骂自己的丈夫等行为上予以抵触,产科护士经过耐心与孕妇进行语言和非语言的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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