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喂养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的影响(2)
1.2 方法三组患者产后均恢复正常饮食及运动,并告知日常生活中少糖、少油、少盐饮食。
1.2.1 糖耐量试验 对所有入组对象分别在产后6~12周及12个月行75 g OGTT试验及胰岛素水平,分别测定空腹及服糖后1 h、2 h血糖和胰岛素值,采用中国糖尿病诊治指南(2017)标准,空腹血糖>7.0 mmol/L或服糖2 h>11.1 mmol/L即诊断糖尿病,内分泌就诊并退出研究。空腹血糖在(6.0~7.0) mmol/L或服糖后2 h血糖(7.8~11.1)mmol/L,诊断为糖耐量受损。计算胰岛素抵抗指数(HOMA-IR)=空腹胰岛素×空腹血糖÷22.5。
1.2.2 腰、臀围测量 经脐部中心的水平围长为腰围,在呼气之末、吸气未开始时测量。臀部向后最突出部位的水平围长为臀。均由同一人用软尺测量,测量三次取平均值。
1.2.3 心理状态评估 分别于产后糖耐量试验时进行SAS、SDS评分[8]判断其心理状态。按照中国常模结果,SAS标准分的分界值为50分,≥50分为焦虑,SDS标准分的分界值为53分,≥53分为抑郁。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7.0统计学软件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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