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体重管理对高危妊娠对象妊娠期并发症和妊娠结局的影响(2)
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
选取2016年6月~2017年12月在我院进行产检的高危孕妇230例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有习惯性流产、死胎等异常生育史;(2)自愿参与本研究。排除标准:(1)合并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者;(2)依从性差者;(3)孕妇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两组孕妇均签署我院伦理委员会出具的知情同意书。根据高危妊娠对象的意愿分组,将进行体重管理配合常规管理的孕妇纳入观察组(n=130),采用常规管理的孕妇纳入对照组(n=100),其中观察组年龄23~38岁,平均(30.51±2.15)岁,体重指数(BMI)(18~24)kg/m2,平均(21.46±1.26)kg/m2,孕次1~4次,平均(2.51±0.15)次,孕周25~36周,平均(30.54±1.34)周;对照组年龄24~37岁,平均(30.53±2.47)岁,BMI(18~24)kg/m2,平均(21.49±1.41)kg/m2,孕次1~4次,平均(2.53±0.21)次,孕周24~37周,平均(30.52±1.54)周,两组在一般资料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兩组孕妇均建立健康档案,对照组给予常规管理,告知孕妇在孕期需要注意的方面,并督促家属对其进行监督,定期进行产检。观察组在此基础上给予孕期体重管理干预:(1)给予孕妇各个阶段的体重增加范围:孕期增加体重范围7~10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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