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卧位通气治疗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的护理体会(2)
1 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12月~2019年6月我院收治的36例ARDS患者,其中男20例,女16例,年龄 55~75岁,机械通气均不能改善这些患者的缺氧症状。所有患者均为急性发作,氧指数为200 mmHg(1 mmHg=0.133 kpa);胸部正位片表现为双肺斑块浸润;无急性重度心力衰竭;临床诊断符合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标准;机械通气与俯卧位通气联合应用。36例患者进行间歇俯卧位通气,其中俯卧位通气治疗时间为每天 8 h,连续治疗7 d。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气管插管通气治疗低于36 h者;通气12~24 h后,PaO2/FiO2水平低于100 mmHg,FiO2水平达0.6及以上,PEEP水平达5 cmH2O及以上者;家属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协议书。
排除标准:颅内高压者;急性出血者;近期腹部手术者;妊娠者;大咯血者;近期颌面、胸部手术者;脊柱损伤者;骨科手术者;平均动脉压低于65 mmHg者。
1.3俯卧位通气的实施步骤
俯卧位的通气时间没有统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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