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蔬菜农药残留标准及适用原则
蔬菜农药残留法律法规及限量标准体系,蔬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分析及存在的问题,蔬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冲突解决方案研究
蔬菜作为人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其安全性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由于我国蔬菜生产模式以分散种植为主,且大部分菜农的安全生产意识不足,农药使用种类、用量和方式难以控制。此外,蔬菜采摘后大多没有经过检测直接上市,导致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时有发生。我国政府对蔬菜农药残留问题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此进行管理,还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对蔬菜中农药残留限量进行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蔬菜农药残留法律法规及限量标准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2006年)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不得销售。此外,关于我国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的规定包括《农药安全使用规定》(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以及农业部关于农药使用及管理的各项公告如第194号(2002年5月5日)、199号(2002年6月5日)、274号(2003年4月30日)、322号(2003年12月30日)、632号(2006年4月4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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