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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剂检测专题(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31
     记者:其他食品中是否还会有潜在塑化剂存在?食品企业应如何避免生产过程中塑化剂的进入?

    董庆利:台湾2011年的塑化剂风波影响深远,因用塑化剂代替食品添加剂之一的起云剂用于饮料、糕点、面包等食品中,甚至药品中,价格低廉,对食品药品的品质和口感改善很多。一般来说,除了蓄意添加,只要涉及使用聚氯乙烯(PVC)的食品包装材料,都有可能从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酒中检出塑化剂也许只是“冰山一角”,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快速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灵敏性的提高,将有更多食品会被检出含有塑化剂成分。

    塑化剂多来自包装材料的交叉污染,因此食品企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注重对原料清洁的保护、输送管道材料的选取和清洗、食品最终产品的定期抽检等。另外,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也会有微量塑化剂从包装材料中迁移到食品中,因此尽量减少食品的贮藏期也有助于减少塑化剂的检出量。

    耿霞:除了已曝光的“台湾塑化剂事件”和“白酒塑化剂事件“,塑化剂还可能存在于茶饮料、果汁饮料、运动饮料、果酱类、益生菌、胶原蛋白粉、羊乳片、各种胶囊类、辣椒酱、方便面等各类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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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目前针对塑化剂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哪些?这些方法的创新性及优缺点是什么?

    耿霞:目前,塑化剂的检测主要采用气质分析技术和液质分析技术。气质方法分析塑化剂的优点是没有本底干扰的问题,但是气质方法对于含有水的液体样品不能直接进样处理,而且运行时间长,大约需要30分钟,灵敏度也不如液质方法高。从应对法规和越来越多的样品来源,以及塑化剂种类的挑战角度来讲,液质分析技术更具有前瞻性。但液质分析技术也有它的缺点,即塑化剂本底干扰太高,严重影响定性和定量。沃特世公司针对这个问题推出了PFC kit液质分析方法。

    记者:对于塑化剂的限量国内外是否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怎样制定相关法规对中国食品安全进行规范?

    耿霞:目前我国和食品中塑化剂检测相关的标准有2个。2011年6月,中国卫生部将17种邻苯二甲酸盐类塑化剂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规定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为使用乳化剂类添加剂的食品,检测方法参照《GB/T 21911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另外,GB9685-2008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中对DBP、DIBP、DEHP、DNOP、DINP、DMP这6种塑化剂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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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庆利:对于塑化剂国内外的相关规定稍有差异,世界卫生组织(WHO)、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管局(FDA)和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分别认为,成年人每日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的安全摄入量为1.5mg、2.4mg和3.0mg;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的毒性更低,即使每天摄入9.0mg,也是安全的。2011年6月我国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这份文件规定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另外,我国在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格规定了DEHP从食品包装材料迁移到食品的迁移量为1.5mg/kg,DINP为9mg/kg,与世界发达国家的规定一致。

    塑化剂是否影响健康要看摄入量,同时塑化剂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还需更多相关研究证实,我国应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和最大残留量等相关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塑化剂检测方法,特别是快速检测方法用于筛选,通过强制性标准对食品企业进行抽查和监管,督促食品企业对各类食品,特别是使用可能造成交叉污染的食品包装材料,应该进行严格控制和检验,从而在源头上实现食品的安全。

    记者:相关各方是否会采取措施来避免塑化剂问题的出现?社会各方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徐岩:由于白酒中塑化剂成分的检出主要是迁移所致,企业无法看到,因此事件发生后,国家和企业都会对塑化剂进行一个限量标准,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而且行业协会也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管控。国家、行业和产业面对这样的事件,必须有具体的举措。

    针对食品安全事故,国家非常重视,大家也非常关注。一方面《食品安全法》等法规从法律方面对企业进行规范;另一方面人们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也应该客观、科学地看待这些问题。, http://www.100md.com(逯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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