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下的食品出口
美国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公室(律师)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简称“FSMA”)的出版实施极大地改变美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该法案下所有供美的食品企业都必须制定以科学为基础、预防为主的书面食品安全计划。这意味着,食品公司将有责任对他们的设施进行监督,并需要确定其产品中的任何潜在危险,防止发生危害。新法同时针对外国供应商提出了更多的供应链管理的要求并赋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更多的执法权限。在FSMA历史上最严的食品监管的挑战之下,中国食品企业如何突围,值得人们深思。
在美国市场消费的受FDA监管的食品中,有大约六分之一来自国外。随着美国公众消费更多的进口食品,FDA也意识到了那些由于来源国食品安全规定不严格和复杂的供应链等因素带来的隐患。受资源所限,在美国入境的食品中,FDA实际只能检查很小的一部分(不到3%)。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FSMA在2011年1月4日签署通过,其核心要义在于要求FDA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采取以风险评估和预防为主的方式。尽管国内输美企业对美国的法律已经有一定程度的认知,然而新法对食品安全,特别是外国供货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这些要求中以预防性控制和供应商核验计划最为重要。值得一提的是,新法给了FDA更多的执法权限。生产食品销美的,包括供给食品原料、包装和设备的企业应早做准备来应对这些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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