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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11313
食品监督抽样过程中证据保留措施的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7年第12期
食品监督抽样过程中证据保留措施的研究

     摘 要:本文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食品监督抽样开始前的告知、过程中的样品抽取、结束后的样品运输、样品交接以及样品未能抽取等环节,通过拍照、录像、填写抽样文书、情况说明、监控记录、储存温度等措施进行证据保留展开了研究,规范了抽样行为,纪实了抽样过程,为处理抽样过程的异议提供了有力证据。

    关键词:食品 监督抽样 证据保留

    近几年,我国食品加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各种食品琳琅满目,但同时食品安全事件也频频爆发[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2],比全面检验更加具有优势[3],这种事后监管的方式在食品安全监管中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4]。随着检验技术水平的提升,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一般比较认可,但在抽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产品质量监督的正确性[5],致使受检单位对抽样过程提出异议。本文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就食品监督抽样过程中证据保留的措施展开了探讨。

    1 抽样开始前的取证

    在抽样开始前,主要工作是对受检单位基本信息的确认和抽样任务的告知。抽样人员根据抽样计划到达受检单位,出示抽检通知书、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将出示过程以及受检单位的门牌、信息公示栏和相关证照(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基础信息进行拍照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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