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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82358
2019~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咨询答复合集
http://www.100md.com 2020年5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205
     岁末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迅速蔓延全国,不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不少企业采用远程办公模式,有关政府部门也开通了在线服务平台。都说“民以食为天”,在疫情防控期间人们更加关注“吃”的问题。事实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早已开通“公众留言”板块以解答各方疑问。本刊汇总了部分关于食品及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及答复,希望能让更多人知晓并了解这一线上平台。

    1 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归属问题

    问:机构改革后,农贸市场行业主管部门应归属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其他部门?

    答:就国家部委层面,包括农贸市场在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商务部。第一,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原工商部门)作为商品交易市场主管部门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1983年出台)已经废止,故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为主管部门。第二,商务部“三定”方案对其主要职责有明确表述:“(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商务部内设机构职责亦有明确表述:“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流通标准化;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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