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塞米和沙丁胺醇对急性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影响的比较
【摘要】 目的比较雾化吸入呋塞米或沙丁胺醇对急性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方法30例急性发作期哮喘患者吸入呋塞米50mg(5mL,10mg/mL),其中18例患者在随后的第2次急性发作期吸入0.1%沙丁胺醇溶液5mL。检查患者吸药30min肺通气功能的变化。结果吸药后病人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中期呼气流速( FEF25-75%)等与正常预计值的百分比FVC(7.96±4.16)%、FEV1(24.73±9.13)%、FEF25-75%均显著高于吸药前,但吸入呋塞米后的提高率明显低于沙丁胺醇。结论吸入呋塞米可减轻气道阻塞,改善发作期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但效果低于吸入沙丁胺醇。
【关键词】 呋塞米沙丁胺醇哮喘肺通气功能
【中图分类号】 R562.2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0742(2011)05(c)-0149-01
, 百拇医药
呋塞米(furosemide)是一种袢利尿药。急性哮喘病人雾化吸入呋塞米可减轻气道阻塞、改善肺通气功能[1]。我们对同一组哮喘病人不同急性发作期分别给于吸入呋塞米或沙丁胺醇处理,测定并比较患者处理前后肺通气功能的改变,发现沙丁胺醇处理效果较好。
1临床资料
确诊的30例患者均符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的诊断标准[2]。男性13例,女性17例。年龄17~45岁。平均年龄(33±10)岁。所有患者都有急性发作病史,哮喘病程(1~13)年。平均病程(7±5)年患者无其他相关疾病。所有患者接受雾化吸入呋塞米处理,其中18例在1个月内再次哮喘急性发作时,给于雾化吸入沙丁胺醇处理。
2方法
呋塞米剂量为50mg(5mL,10mg/mL),沙丁胺醇剂量为0.5%(5mL,0.1%)用电子肺功能记录仪记录处理前、后30min内肺功能指标: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中期呼气流速(FEF25-75%)等。
, 百拇医药
3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数据以样本平均数(x-±s)表均差表示,两样本均数比较用t 检验。
4结果
30例患者雾化吸入呋塞米前、后主要肺通气功能所测的4个参数,在吸入呋塞米后都有显著的提高,其中FEV1增幅最高,达24.73%。
18例患者在随后的急性发作期,给于雾化吸入沙丁胺醇处理,其结果与他们上次吸入呋塞米的结果的参数值相比较。吸入沙丁胺醇,能显著提高所测指标。吸入沙丁胺醇后4个参数提高的百分率显著高于吸入呋塞米。
5讨论
本研究观测同组病人在连续2次哮喘急性发作期分别吸入呋塞米和沙丁胺醇后,肺通气功能均较吸入前有明显的改善,但呋塞米的效果不如沙丁胺醇。江山平等报道[3],吸入呋塞米或沙丁胺醇肺通气功能指标均显著高于吸药前,且显著高于生理盐水对照组,但并未比较呋塞米和沙丁胺醇2组间的差别。另有报道认为联合吸入呋塞米、利多卡因对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与沙丁胺醇相当[4]。
, http://www.100md.com
目前,治疗哮喘的常规方案是接受有效维持剂量的长效β-激动剂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吸入呋塞米能缓解哮喘症状,提高肺通气功能,因此,呋塞米可以作为一种替代药物,使长期依赖激素的哮喘病人减少激素用量甚至停用激素。本研究结果提示在推荐呋塞米作为一种常规治疗哮喘药物之前仍需要针对不同的人群,使用不同的剂量进行更多的观测。
参考文献
[1]罗长荣,吕道海.吸入呋塞米治疗支气管哮喘[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3,23:491~493.
[2]中华医学会.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3,26:132~138.
[3]江山平,曾志勇,李依群,等.吸入呋塞米对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J].临床内科杂志,2000,17:353~356.
[4]梁秀琼,徐峰,梁军.联合吸入呋塞米、利多卡因对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J].四川医学,2004,25:95~102.
【收稿日期】 2010-12-23, http://www.100md.com(杨光华 孙合昭)
【关键词】 呋塞米沙丁胺醇哮喘肺通气功能
【中图分类号】 R562.2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0742(2011)05(c)-0149-01
, 百拇医药
呋塞米(furosemide)是一种袢利尿药。急性哮喘病人雾化吸入呋塞米可减轻气道阻塞、改善肺通气功能[1]。我们对同一组哮喘病人不同急性发作期分别给于吸入呋塞米或沙丁胺醇处理,测定并比较患者处理前后肺通气功能的改变,发现沙丁胺醇处理效果较好。
1临床资料
确诊的30例患者均符合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的诊断标准[2]。男性13例,女性17例。年龄17~45岁。平均年龄(33±10)岁。所有患者都有急性发作病史,哮喘病程(1~13)年。平均病程(7±5)年患者无其他相关疾病。所有患者接受雾化吸入呋塞米处理,其中18例在1个月内再次哮喘急性发作时,给于雾化吸入沙丁胺醇处理。
2方法
呋塞米剂量为50mg(5mL,10mg/mL),沙丁胺醇剂量为0.5%(5mL,0.1%)用电子肺功能记录仪记录处理前、后30min内肺功能指标: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中期呼气流速(FEF25-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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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计学处理
计量资料数据以样本平均数(x-±s)表均差表示,两样本均数比较用t 检验。
4结果
30例患者雾化吸入呋塞米前、后主要肺通气功能所测的4个参数,在吸入呋塞米后都有显著的提高,其中FEV1增幅最高,达24.73%。
18例患者在随后的急性发作期,给于雾化吸入沙丁胺醇处理,其结果与他们上次吸入呋塞米的结果的参数值相比较。吸入沙丁胺醇,能显著提高所测指标。吸入沙丁胺醇后4个参数提高的百分率显著高于吸入呋塞米。
5讨论
本研究观测同组病人在连续2次哮喘急性发作期分别吸入呋塞米和沙丁胺醇后,肺通气功能均较吸入前有明显的改善,但呋塞米的效果不如沙丁胺醇。江山平等报道[3],吸入呋塞米或沙丁胺醇肺通气功能指标均显著高于吸药前,且显著高于生理盐水对照组,但并未比较呋塞米和沙丁胺醇2组间的差别。另有报道认为联合吸入呋塞米、利多卡因对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与沙丁胺醇相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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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治疗哮喘的常规方案是接受有效维持剂量的长效β-激动剂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吸入呋塞米能缓解哮喘症状,提高肺通气功能,因此,呋塞米可以作为一种替代药物,使长期依赖激素的哮喘病人减少激素用量甚至停用激素。本研究结果提示在推荐呋塞米作为一种常规治疗哮喘药物之前仍需要针对不同的人群,使用不同的剂量进行更多的观测。
参考文献
[1]罗长荣,吕道海.吸入呋塞米治疗支气管哮喘[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3,23:491~493.
[2]中华医学会.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J].中华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3,26:132~138.
[3]江山平,曾志勇,李依群,等.吸入呋塞米对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J].临床内科杂志,2000,17:353~356.
[4]梁秀琼,徐峰,梁军.联合吸入呋塞米、利多卡因对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患者肺通气功能的影响[J].四川医学,2004,25:95~102.
【收稿日期】 2010-12-23, http://www.100md.com(杨光华 孙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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