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药清热剂的临床合理应用(1)
第1页 |
参见附件。
【摘要】中药清热剂的适应证是临床热性病。热证包括表热证和里热证,其中里热证涉及范围较广。包含温病热传于里的热入气分、热入营血证;里实热证的心、肺、肝、胃、肠、膀胱等脏腑热证以及湿热证、痰热证、虚热证等。临床对于清热剂的合理应用,本着“热者寒之”的原则,强调有针对性地选择用药。本文主要分析中药清热剂及其临床合理应用。
【关键词】中药 清热剂 临床应用
【中图分类号】R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742(2011)01(b)-0128-02
凡以清热药为主组成,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治疗里热证的方剂,统称清热剂;属于“八法”中的“清法”。由于热邪所在部位、程度及性质不同,清热剂可分为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热解毒、清脏腑热及清虚热等种类。应用清热剂须注意以下事项:一辨别里热所在部位;二辨别热证真假;三辨别热证虚实;四权衡轻重,量证投药;五热邪炽盛,服清热剂人口即吐者,可于清热剂中少佐温热药,或采用凉药热服法。
1 中药清热剂
清热剂是指以清热药物为主,具有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等作用,用以治疗里热证的方剂。属“八法”中的“清法”。火热为病甚为常见,然究其病因,不外内生与外感两端。外感六淫,可入里化热;五志过极,脏腑偏盛,亦可化火,而导致里热偏盛。根据里热证的临床表现有在气、在血、实热、虚热、以及脏腑偏盛之不同,可将清热剂相应分为清气分热、清营分热、清热解毒、清脏腑热、清热祛暑、清虚热六类。
清热剂的应用原则,一般是在表证已解,热已人里,而且是里热虽盛,但尚未结实的情况下使用。还应注意:(1)辨别病证所在病位。(2)辨别热证真假,不可误用寒凉。(3)辨别热证的虚实。(4)在遣方用药方面,对于邪热炽盛,服凉药人口即吐者,可凉药热服,或加少量热药,此即《素问·五常政大论》所言:“治热以寒,温而行之”的反佐法。(5)要注意寒凉药物久服易致败胃或内伤中阳,必要时应配伍健脾和胃之品。
2 表热证的临床用药
2.1 表热证临床表现
表热证的临床表现:发热、微恶风寒、口微渴、少汗或无汗,或见头疼、咽痛、咳嗽等症,舌质偏红、苔薄白、脉浮数等。病机:热邪犯表,肺胃失和。治疗法则:清热解毒。
2.2 常用中药(表1)
2.3 辛凉解表剂
以辛凉解表药为方剂中主要组成部分,主治风热表证、风温咳嗽证、疮疡初起兼表,或麻疹初期透发不畅者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介绍页,详见PDF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