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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77678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治疗进展(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5日 《中外医疗》 201416
     6 介入治疗

    不稳定型心绞痛,UAP,如果出现高危患者应紧急介入治疗。高危患者的表现是:静息心绞痛48 h内反复发作;发作持续时间>20 min;心绞痛发作时下降幅度ST段大于1 mm;排除急性心肌梗死AMI,肌钙蛋白I或者T升高。有资料显示[14],紧急介入的治疗效果明显好于非紧急介入的,可以迅速缓解患者的疼痛症状并减低心脏事件的发生。另有资料显示,UAP(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择期进行手术与PTCA(立即进行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的效果比较,PTCA的效果显着,成功率达100%。对于病情稳定的患者要择期进行PTCA,但是不能控制病情的患者要立即进行PTCA[15]。

    7 移植手术治疗

    冠状动脉旁路的移植手术治疗的前提条件是,左冠状动脉的主干病变已经由冠状动脉造影技术确定,或者左冠状动脉弥漫性的狭窄病变,内科系统治疗不佳,患者不宜介入性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UAP患者多支病变,并且有左心功能失调,应该选择急诊移植手术,采用冠状动脉移植手术可以是患者血管重建高达82%[16]。如果患者已经确诊为左冠状动脉弥漫性的狭窄病变或者左冠状动脉的主干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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