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的疗效分析(1)
[摘要] 目的 分析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的疗效。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2年6月—2013年12月该院妇产科门诊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的临床资料,按照终止妊娠方式的不同将其分为两组,对照组55例孕妇采用常规人流手术终止妊娠,研究组55例孕妇采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妊娠,观察并比较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胚胎自然排出、一次清宫成功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 结果 研究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总有效率为94.55%,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8.18%(43/55),相关有效性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同时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率也高于对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P<0.01);研究组不良反应总发生率47.27%(26/55)例,与对照组的40.00%(22/55)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配合清宫术终止8~12周妊娠的疗效显著,且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具有临床实用价值。
[关键词]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清宫术;终止妊娠;疗效
, http://www.100md.com
[中图分类号] R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12(c)-0124-02
8~12周妊娠由于孕妇宫颈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若要在这一时期终止妊娠,采用引产方案的阻碍性较大,且易发生其它严重并发症,会直接危害到孕妇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状况[1]。因此,临床通常采用常规人工流产术进行终止妊娠,但是由于该手术操作难度系数较大,易给患者子宫造成损伤,甚至会引起术后感染等严重并发症,不仅未达到理想治疗目标,而且会给孕妇带来很大痛苦[2]。该研究中将对2012年6月—2013年12月该院妇产科门诊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在分别给予不同治疗方案后的疗效进行综合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妇产科门诊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临床资料,按照不同终止妊娠方案,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55例;对照组孕妇年龄19~38岁,平均年龄(25.26±1.26)岁,孕周8~12 w,平均孕周(10.23±1.33)w;研究组孕妇年龄18~40岁,平均年龄(26.38±2.63)岁,孕周8~12 w,平均孕周(9.56±1.20)w;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44例占40.00%,高中28例占25.45%,大专至本科20例占18.18%,本科以上18例占16.36%。
, 百拇医药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孕妇均经妇科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B超检查确诊为宫内妊娠;孕妇均为自愿终止妊娠,并在认真阅读治疗知情书前提下同意并签字;试验配合度高,资料完整者[3]。排出标准:血、尿常规检查结果异常者;凝血系统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病症者;该研究相关使用药物禁忌症者;资料不完整者[4]。
1.3 方法
对照组孕妇给予常规人流手术,术前患者需口服0.2%利多卡因(H50020226),在局部浸润麻醉状态下按照预先制定的手术方案进行规范操作[5]。给予研究组患者第1天顿服150 mg米非司酮(H20000628),并配合1 mg维生素B6片,在患者空腹状态下用冷开水服药,服药前后需禁食2 h。于第3天早晨顿服0.6 mg米索前列醇(H20084598),配合1.5 mg地塞米松(H19994083)。观察患者阴道出血情况,待胚胎排出后立刻进行清宫术,术后给予患者适量益母草膏和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 百拇医药
1.4 观察判定标准
根据B超、CT等影像学检查结果评价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评价标准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3种。有效:孕妇宫颈充分软化,宫口完全扩张,不用扩张宫口即可进行清宫术;有效:孕妇宫颈软化较佳,宫口稍微扩张,需进行扩张宫口才可进行清宫术;无效:宫颈软化一般,宫口未扩张,需进行扩宫后再实施清宫术;总有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6]。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手术时间、出血量、术后阴道流血时间及VAS疼痛评分(注:分值介于1~5分之间,疗效与分值成反比);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不良反应情况[7]。
1.5 统计方法
研究数据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用百分比(%)表示,以χ2检验。
2 结果
, 百拇医药
2.1 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情况
研究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总有效率为94.55%(52/55),比对照组78.18%(43/55)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情况比较[n(%)]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2.2 两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
研究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x±s)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 百拇医药
2.3 两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
研究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率分别为30.91%(17/55)、100.00%(55/55),高于对照组的0.00%(0/55)、80.00%(44/55),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P<0.05),见表3。
表3 两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n(%)]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1,△P<0.05。
2.4 两组孕妇不良反应情况
两组孕妇均发生恶心呕吐、体温升高、头晕乏力、腹泻、手指麻木等不良反应,其中研究组孕妇不良反应总发生例数为26(47.27%)例,对照组为22(40.00%)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百拇医药(杨桂华)
[关键词] 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清宫术;终止妊娠;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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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R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12(c)-0124-02
8~12周妊娠由于孕妇宫颈尚未完全发育成熟,若要在这一时期终止妊娠,采用引产方案的阻碍性较大,且易发生其它严重并发症,会直接危害到孕妇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状况[1]。因此,临床通常采用常规人工流产术进行终止妊娠,但是由于该手术操作难度系数较大,易给患者子宫造成损伤,甚至会引起术后感染等严重并发症,不仅未达到理想治疗目标,而且会给孕妇带来很大痛苦[2]。该研究中将对2012年6月—2013年12月该院妇产科门诊自愿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在分别给予不同治疗方案后的疗效进行综合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分析该院妇产科门诊要求终止妊娠的110例孕妇临床资料,按照不同终止妊娠方案,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55例;对照组孕妇年龄19~38岁,平均年龄(25.26±1.26)岁,孕周8~12 w,平均孕周(10.23±1.33)w;研究组孕妇年龄18~40岁,平均年龄(26.38±2.63)岁,孕周8~12 w,平均孕周(9.56±1.20)w;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44例占40.00%,高中28例占25.45%,大专至本科20例占18.18%,本科以上18例占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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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孕妇均经妇科HCG(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B超检查确诊为宫内妊娠;孕妇均为自愿终止妊娠,并在认真阅读治疗知情书前提下同意并签字;试验配合度高,资料完整者[3]。排出标准:血、尿常规检查结果异常者;凝血系统功能障碍或器质性病症者;该研究相关使用药物禁忌症者;资料不完整者[4]。
1.3 方法
对照组孕妇给予常规人流手术,术前患者需口服0.2%利多卡因(H50020226),在局部浸润麻醉状态下按照预先制定的手术方案进行规范操作[5]。给予研究组患者第1天顿服150 mg米非司酮(H20000628),并配合1 mg维生素B6片,在患者空腹状态下用冷开水服药,服药前后需禁食2 h。于第3天早晨顿服0.6 mg米索前列醇(H20084598),配合1.5 mg地塞米松(H19994083)。观察患者阴道出血情况,待胚胎排出后立刻进行清宫术,术后给予患者适量益母草膏和抗生素以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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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观察判定标准
根据B超、CT等影像学检查结果评价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评价标准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3种。有效:孕妇宫颈充分软化,宫口完全扩张,不用扩张宫口即可进行清宫术;有效:孕妇宫颈软化较佳,宫口稍微扩张,需进行扩张宫口才可进行清宫术;无效:宫颈软化一般,宫口未扩张,需进行扩宫后再实施清宫术;总有效=(显效+有效)/总例数×100%[6]。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手术时间、出血量、术后阴道流血时间及VAS疼痛评分(注:分值介于1~5分之间,疗效与分值成反比);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不良反应情况[7]。
1.5 统计方法
研究数据均用SPSS20.0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处理,计量资料用标准差(x±s)表示,组间比较用t检验,计数用百分比(%)表示,以χ2检验。
2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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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情况
研究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总有效率为94.55%(52/55),比对照组78.18%(43/55)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孕妇宫颈软化与扩张效果情况比较[n(%)]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2.2 两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
研究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孕妇相关有效性指标情况(x±s)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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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两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
研究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率分别为30.91%(17/55)、100.00%(55/55),高于对照组的0.00%(0/55)、80.00%(44/55),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P<0.05),见表3。
表3 两组孕妇胚胎自然排出及一次清宫成功情况[n(%)]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1,△P<0.05。
2.4 两组孕妇不良反应情况
两组孕妇均发生恶心呕吐、体温升高、头晕乏力、腹泻、手指麻木等不良反应,其中研究组孕妇不良反应总发生例数为26(47.27%)例,对照组为22(40.00%)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百拇医药(杨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