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舒伐他汀与阿托伐他汀治疗冠心病临床对照研究(2)
1.2 方法全部患者在入院后都提供常规治疗,服用β-受体阻断剂、硝酸酯类、低分子肝素、钙拮抗剂与阿司匹林等,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并发疾病的患者进行治疗。其中,对照组患者采用阿托伐他汀(产品批号:J20070061)实施治疗,口服,其剂量为10 mg/次,1次/d,坚持治疗21 d;而观察组患者采用瑞舒伐他汀(产品批号:J20090091)实施治疗,口服,其剂量为10 mg/次,1次/d,坚持治疗21 d[3]。
1.3 疗效判定标准
经过临床治疗后,患者心绞痛的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则视为治疗显效;经过临床治疗后,当患者心绞痛的临床症明显得到缓解,则视为治疗有效;经过临床治疗后,当患者心绞痛的临床症状无变化或者加剧,则视为治疗无效,其中,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 统计方法
该研究采用SPSS 15.0统计学软件对观察组患者以及对照组患者的临床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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