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张力疝修补与传统疝修补术治疗腹外疝的临床疗效对比(2)
2 结果
2.1 两组100例患者手术情况对比
见表1。
2.2两组100例患者不良反应情况对比
见表2。
3 讨论
传统疝修补术可引发诸多不良反应,且存在十分高的复发率;无张力疝修补术一方面能够弥补传统疝修补术对患者机体造成损伤的不足,且能够获取显著的疗效[3]。
该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手术时间(35.8±7.9)min、下床活动时间(13.6±2.9)h、住院时间(4.6±1.1)d,相比对照组(62.3±9.7)min、(47.3±7.1)h、(8.8±2.4)d明显更低(P<0.05);研究组不良反应发生率4.0%相比对照组18.0%明显更低(P<0.05)。结合该研究结果认为,无张力疝修补术经采取人工材料对腹股沟管后壁予以强化,通常不会对患者腹股沟位置解剖组织形成损伤,有着层次明确、修补完毕后局部结构无张力及术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等各式各样优势[4~5] 。该研究结果与张方有、翟玉宏[6],余中平[7],於国平[8] 报道的观点基本相同。
总之,无张力疝修补使用于治疗腹外疝患者临床疗效满意,可有效缩短加快患者康复,缩减患者住院时间,安全可靠,无明显不良反应,具备推广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1] 王利敏.无张力疝修补术与传统疝修补术的临床疗效比较分析[J].中国伤残医学,2014,22(4):90-91.
[2] 杨鹏,郑益民,姚世民.疝环充填式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股沟疝260例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19(10):1215-1216.
[3] 刘天树.应用传统疝修补术和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股沟疝的疗效对比[J].当代医药论丛,2014(1):134-135.
[4] 张方有.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 68 例腹外疝的临床疗效[J].求医问药,2013,11(1下半月刊):429.
[5] 冯文清.165例腹外疝无张力修补术的临床统计分析[J].成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0(4):389-391.
[6] 翟玉宏.充填式无张力疝修补术临床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2,16(26):3443-3444.
[7] 余中平.传统疝修补术与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股沟疝的临床疗效对比[J].基层医学论坛,2015,19(6):839-840.
[8] 於国平.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外疝的临床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5,6(33):124.
(收稿日期:2015-08-14) (英辉)
2.1 两组100例患者手术情况对比
见表1。
2.2两组100例患者不良反应情况对比
见表2。
3 讨论
传统疝修补术可引发诸多不良反应,且存在十分高的复发率;无张力疝修补术一方面能够弥补传统疝修补术对患者机体造成损伤的不足,且能够获取显著的疗效[3]。
该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手术时间(35.8±7.9)min、下床活动时间(13.6±2.9)h、住院时间(4.6±1.1)d,相比对照组(62.3±9.7)min、(47.3±7.1)h、(8.8±2.4)d明显更低(P<0.05);研究组不良反应发生率4.0%相比对照组18.0%明显更低(P<0.05)。结合该研究结果认为,无张力疝修补术经采取人工材料对腹股沟管后壁予以强化,通常不会对患者腹股沟位置解剖组织形成损伤,有着层次明确、修补完毕后局部结构无张力及术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等各式各样优势[4~5] 。该研究结果与张方有、翟玉宏[6],余中平[7],於国平[8] 报道的观点基本相同。
总之,无张力疝修补使用于治疗腹外疝患者临床疗效满意,可有效缩短加快患者康复,缩减患者住院时间,安全可靠,无明显不良反应,具备推广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1] 王利敏.无张力疝修补术与传统疝修补术的临床疗效比较分析[J].中国伤残医学,2014,22(4):90-91.
[2] 杨鹏,郑益民,姚世民.疝环充填式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股沟疝260例分析[J].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2010,19(10):1215-1216.
[3] 刘天树.应用传统疝修补术和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股沟疝的疗效对比[J].当代医药论丛,2014(1):134-135.
[4] 张方有.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 68 例腹外疝的临床疗效[J].求医问药,2013,11(1下半月刊):429.
[5] 冯文清.165例腹外疝无张力修补术的临床统计分析[J].成都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30(4):389-391.
[6] 翟玉宏.充填式无张力疝修补术临床分析[J].基层医学论坛,2012,16(26):3443-3444.
[7] 余中平.传统疝修补术与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股沟疝的临床疗效对比[J].基层医学论坛,2015,19(6):839-840.
[8] 於国平.无张力疝修补术治疗腹外疝的临床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5,6(33):124.
(收稿日期:2015-08-14) (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