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护理干预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2)
精神分裂症具有病程较长且易反复发作等特点,是临床常见的精神科疾病,且患者治愈后,残留症状较为明显,给患者带来不同程度的生理及心理障碍,导致其社会功能低下,生活质量较差[1-3]。研究指出[4],住院治疗有助于患者临床症状的改善,但仍有90%的患者需要进行长期的家庭治疗和护理。随着我国医疗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护理和社区护理模式逐渐成为新医改模式下的重点发展内容,传统的护理模式正逐渐向家庭模式发展[5]。因此,给予精神分类症患者家庭护理干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文对2013年1月—2015年6月接诊103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护理干预的临床效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现报道如下。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方便选择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六病房“痊愈”出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205为研究对象,其中132例为男性,73例为女性,年龄在18~65岁范围内,平均年龄为(39.12±0.73)岁。偏执型患者115例,青春型患者55例,紧张型患者27例,单纯型患者8例。在所有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上,采用最小化随机分组法,将所有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常规治疗联合家庭护理)和对照组(常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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