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药联合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律失常的临(2)
1.2 诊断标准1.2.1 纳入标准 ①两组患者均经心功能检查确诊为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律失常;②两组均同意参加该研究。
1.2.2 排除标准 ①不正常的肝功能和肾功能者;②对药物易产生过敏反应者。
1.3 治疗方法
给予对照组胺碘酮(国药准字:H10950085)治疗,在20 mL 5%葡萄糖注射液中加入胺碘酮150 mL,溶液稀释后进行推注治疗,时间为10 min,在进行静脉滴注,滴速为1 mg/min,治疗6 h时,将滴速改为0.5 mg/min。若在推注15 min后效果不理想,可以再次将150 mg推注完成。观察组在对照组患者治疗的基础上,联合酒石酸美托洛尔(国药准字:H10950085)及环磷酰苷葡胺(国药准字:H20065763)治疗,将180 mg环磷酰苷葡胺溶于300 mL 5%葡萄糖溶液中,给予患者静脉滴注治疗。两组持续治疗1个疗程,1个疗程为7 d。
1.4 观察项目和指标
比较临床治疗效果和生存质量改善情况。其中评价临床治疗效果的标准为[5-6]:患者心功能得到显著改善,且幅度超过Ⅱ级,临床症状消失时为显效;患者心功能改善幅度在Ⅰ~Ⅱ级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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