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射频消融治疗后局部肿瘤进展的影响分析(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病例方便收集自福建省肿瘤医院收治的76例肝癌患者,均符合《卫生部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诊断标准。该研究纳入标准:所有病例瘤灶个数不超过2个,瘤灶直径均在5 cm以内(包含5 cm),无门静脉、肝静脉或胆管癌栓,无淋巴结或肝外转移,随访资料完整,均经完全消融[2]:术后1个月行增强MRI检查未发现瘤灶残留或新发瘤灶。其中54例(62个瘤灶)单纯接受RFA治疗,另外22例(28个瘤灶)行RFA前接受1~2次TACE治疗,最后一次TACE与RFA间隔时间在1个月内。
1.2 方法
1.2.1 RFA治疗系统 依据肿瘤大小、部位选择射频治疗仪,采用RITA 1500型射频治疗仪,StarBurst Xli型或Talon型射频消融针,可伸展4个电极针,消融针尖可调范围0~6 cm,功率设置250 W,平均针尖温度设置105℃,从3 cm开始消融,消融时间设置为每伸展1 cm消融6 min;STARmed射频治疗仪,VIVA射频消融针,单针,消融针尖可调范围2~4 cm,功率设置平均150 W,脉冲式发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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