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液体复苏治疗产科失血性休克的临床效果(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方便选取124例产科失血性休克患者,年龄22~34岁,平均(28.6±3.4)岁;出血量1 000~2 000 mL,平均(1 538.7±266.5)mL;妊娠晚期失血性休克42例,输卵管妊娠破裂休克31例,剖宫产术中出血致休克37例,产后阴道出血性休克14例。纳入标准:①与失血性休克诊断标准相符合;②年龄35岁以内;③液体复苏治疗或输血治疗并未开展过;④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⑤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①恶性肿瘤;②严重器官功能损伤;③急性慢性感染;④近期创伤史;⑤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已经发生。随机分组,观察组与对照组各62例,两组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
2组患者采用相同的复苏液体,即氯化钠羟乙基淀粉40溶液(国药准字H20058887),每天静脉滴注500~1 000 mL;右旋糖酐(国药准字H20094134),静脉滴注,滴速控制在20~40 mL/min,第1天最大剂量20 mL/kg;林格氏液(国药准字H33020035),每天静脉滴注500~1 000 mL。有效止血首先开展,相关药物应用后,活动性产后出血如仍存在,液体复苏治疗立即开展。
对照组液体复苏治疗常规开展:输液通道良好建立,液体复苏治疗即刻实施,如患者严重休克,2 000 mL平衡盐溶液输注,同时,血型适用的血液输注,如上述措施未能获得明显的抢救效果,输血要持续进行,直到血红蛋白数量达到80 g/L,动脉压维持在合理范围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02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