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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370597
早期第三脑室底造瘘术联合颅骨修补术治疗外伤性脑积水合并颅骨缺损的临床疗效(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6月15日 《中外医疗》 2019年第17期
     患者纳入标准包括以下:①有明确重型颅脑损伤病史,该次术前GCS评分≥5分;②去骨瓣减压术后1~3月,骨窗面积在8~12 cm×10~14 cm;③CT或MRI示脑室扩大,和(或)出现侧脑室额角周围渗出、第三脑室圆钝等;④神经系统临床表现进行性恶化,或神经系统功能恢复受影响。排除标准:①排除脑萎缩等引起的脑室扩大和外伤后急性脑积水;②开放性颅脑损伤或术后存在颅内感染;③合并有颅内肿瘤、脑脓肿、动脉瘤等;④合并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不能耐受手术者。

    1.2 方法

    该组病例确诊为外伤性脑积水和颅骨缺损,在家属签订手术同意书后尽早手术治疗。手术时间均在伤后3个月内,即40~96 d,平均(65±15.5)d。术前30 min均给予头孢曲松预防性抗感染。术中先行第三脑室底造瘘术,再行颅骨修补术。采用德国KARL STORZ硬质神经内镜及其配套的手术器械。全麻后仰卧位头高30°体位,根据术前头颅CT定位造瘘口,优先考虑颅骨缺损侧,分离头皮后根据定位点大脑皮层造瘘,由室间孔进入三脑室行 ETV,造瘘部位在双侧乳头体前方三角区最薄弱处,以双极电凝烧灼形成小孔,再以内镜组织钳钝性分离三脑室底,并扩大瘘口至8 mm,对脑室脑池蛛网膜粘连者,最大限度松解粘连,解除其对基底动脉搏动限制。结束后严密缝合硬脑膜。颅骨修补术均采用钛板覆盖式修补法,根据颅骨三维CT电脑塑型钛板,周边略大于骨窗5 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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