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外医疗》 > 2019年第19期
编号:13419331
孕37~41周羊水过少孕妇的妊娠结局(2)
http://www.100md.com 2019年7月5日 《中外医疗》 2019年第19期
     [Key words] Delivery mode; Oligohydramnios; Complications; Pregnancy outcome

    妊娠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孕妇孕周≥28周即可归入晚期妊娠孕妇,临床中羊水过少容易引发羊水胎粪污染、新生儿窒息等不良事件,直接威胁妊娠结局,严重时甚至会危及母婴的生命安全[1]。由于孕晚期是孕妇羊水过少并发症高发阶段,因此有必要研究孕37~41周临产产妇羊水过少和妊娠结局之间的关系,为临床科学制定产妇分娩方案提供参考。为此该文以该院2016年1月—2018年10月收治的羊水过少孕妇(孕37~41周)和同期羊水正常孕妇各120例为研究对象,展开了下述研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方便选取医院妇产科收治的羊水过少孕妇(孕37~41周)120例作为观察组,选取同期相同孕周的120例羊水正常孕妇归入对照组。观察组孕妇年龄22~41岁,平均(28.62±3.54)岁;包含初产妇92例,经产妇28例。对照组孕妇年龄23~40岁,平均(28.51±3.32)岁;初产妇95例,经产妇25例。全部孕妇均获知情权。纳入标准:①孕周37~41周;②观察组孕妇符合羊水过少的诊断标准;③单胎妊娠;④同意配合研究。排除标准:①入院时已临产;②双胎妊娠;③妊娠期高血压;④妊娠期糖尿病;⑤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综合征;⑥阴道分娩禁忌证。组间基线数据对比均衡性良好。

    1.2 羊水过少的诊断标准

    采用LogiqE8超声诊断仪,探头频率1~8 MH对参与研究的全部孕妇进行检测。采用羊水指数(AFI)法测量,以母体脐部为中心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519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