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VKA-Ⅱ与AFP联合检测用于原发性肝癌临床诊断的价值分析(2)
1.2 納入与排除标准纳入标准:①对照组符合原发性肝癌诊断标准;②患者或患者家属签署入组同意书者;③临床资料完整且未中途退出调查者。
排除标准:①有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②有精神类疾病患者;③对该研究认知有误,无法继续配合者,或中途退出者。
1.3 方法
1.3.1 标本采集 于清晨空腹状态静脉取血3 mL,以转速3 000 r/min离心分离得到血清,并将血清保存在-80℃冰箱中保存,待对其中的AFP与PIVKA-Ⅱ进行检测。
1.3.2 检测方法及诊断标准 PIVKA-Ⅱ使用全自动电泳荧光免疫分析仪(TASWAKO i30)以免疫荧光分析法进行检测,参考范围值为<40 mAU/mL;AFP使用罗氏E170电化学发光仪以夹心法进行检测,参考范围值为<20 ng/mL。各方法检测过程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即可[4-5]。
1.3.3 诊断标准 若肿瘤标志物的检测数值高于参考值,则判断为检测阳性。联合检测若任一项测定结果阳性则视为检测阳性。并检测3种检测方法的特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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