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治疗的分析
【摘要】:目的:探讨并分析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治疗。方法:选择80例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40例。两组均予以常规治疗,观察组基于常规治疗采取镇静、解痉和降压等综合治疗,对比分析治疗情况。结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5.0%,对照组治疗总有效率为80.0%,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在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治疗中,基于常规治疗采取降压、镇静、解痉等综合治疗方式,所获治疗效果良好,且安全性也比较高,可使产妇以及胎儿死亡率得到有效地减少。
【关键词】:治疗;产科;患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在妊娠期间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一种特有疾病,其包含慢性高血压、子痫等,该病对于母婴健康的影响比较严重,是引起产妇以及围生儿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若得不到及时且合理的治疗,很容易加重该病,最终使母婴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1 资料与方法
, http://www.100md.com
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2012年6月~2013年10月80例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2~45岁,孕周25~34周,全部患者均满足妇产科学诊断标准。基于患者临床资料的分析与住院先后顺序,随机将其划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40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以性。
1.2 方法:对照组采取常规治疗,即嘱咐患者多休息,对母儿状态进行密切地监护,间断进行吸氧,对全身水肿患者适当地限盐,利用硫酸镁进行治疗。观察组基于常规治疗实施综合治疗,其主要如下:①对于轻度患者取左侧卧位,对于睡眠质量较差的患者口服舒乐地西泮来予以治疗。②对于重度患者则予以镇静、解痉与降压等治疗,其中对于首次实施解痉治疗的患者,应将25%硫酸镁加入至10%葡萄糖液中进行静脉推注,如果患者病情未好转,则可考虑终止其妊娠。在临床中通常不主张利用扩容剂进行血容量的扩张,对于睡眠不好、紧张或者焦虑的患者可予以镇静剂来镇静。其中对于水肿或者合并有心力衰竭、脑水肿的患者,应适当地予以利尿治疗。
, 百拇医药
1.3 疗效评判标准:①显效:患者临床体征与症状基本消失,且血压也恢复至正常。②有效:患者临床症状有所好转,且血压也有所降低。③无效:治疗前后,患者临床症状未发生显著的改变,或者加重。
1.4 统计学方法:使用SPSS 17.0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P
2 讨论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又被称之为妊高症,当患者孕期超过32周时,因其病情比较危重,此时应立即终止妊娠,不可盲目待胎儿成熟以后来予以治疗,可于妊娠32~34周终止妊娠。若患者妊娠期超过36周,胎儿出生后均可存活,此时建议尽量采取剖宫产的方式来分娩。对于存有胎儿功能窘迫、引产失败或者胎盘功能显著减退的患者,在治疗无效以后,终止妊娠的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实施剖宫产手术。
在本次研究中,着重应用硫酸镁来予以治疗,硫酸镁是治疗先兆子痫与妊高症的首要药物,可抑制运动神经末梢所释放的乙酰胆碱,缓解解痉,降血压。从结果结果来看,在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治疗中,基于常规治疗采取降压、镇静、解痉等综合治疗方式,所获治疗效果良好,且安全性也比较高,可使产妇以及胎儿死亡率得到有效地减少。此外,要注意的是由于硫酸镁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相接近,当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呼吸困难或者肌肉张力明显减退的情况时要特别注意,在治疗期间应密切关注患者神经肌肉所发生的变化、利尿以及呼吸频率等相关症状,实施监测血镁浓度,准备好相应的解毒剂。, http://www.100md.com(王彦)
【关键词】:治疗;产科;患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在妊娠期间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一种特有疾病,其包含慢性高血压、子痫等,该病对于母婴健康的影响比较严重,是引起产妇以及围生儿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若得不到及时且合理的治疗,很容易加重该病,最终使母婴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1 资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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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般资料:选择我院2012年6月~2013年10月80例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年龄22~45岁,孕周25~34周,全部患者均满足妇产科学诊断标准。基于患者临床资料的分析与住院先后顺序,随机将其划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40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以性。
1.2 方法:对照组采取常规治疗,即嘱咐患者多休息,对母儿状态进行密切地监护,间断进行吸氧,对全身水肿患者适当地限盐,利用硫酸镁进行治疗。观察组基于常规治疗实施综合治疗,其主要如下:①对于轻度患者取左侧卧位,对于睡眠质量较差的患者口服舒乐地西泮来予以治疗。②对于重度患者则予以镇静、解痉与降压等治疗,其中对于首次实施解痉治疗的患者,应将25%硫酸镁加入至10%葡萄糖液中进行静脉推注,如果患者病情未好转,则可考虑终止其妊娠。在临床中通常不主张利用扩容剂进行血容量的扩张,对于睡眠不好、紧张或者焦虑的患者可予以镇静剂来镇静。其中对于水肿或者合并有心力衰竭、脑水肿的患者,应适当地予以利尿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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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疗效评判标准:①显效:患者临床体征与症状基本消失,且血压也恢复至正常。②有效:患者临床症状有所好转,且血压也有所降低。③无效:治疗前后,患者临床症状未发生显著的改变,或者加重。
1.4 统计学方法:使用SPSS 17.0对各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以P
2 讨论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又被称之为妊高症,当患者孕期超过32周时,因其病情比较危重,此时应立即终止妊娠,不可盲目待胎儿成熟以后来予以治疗,可于妊娠32~34周终止妊娠。若患者妊娠期超过36周,胎儿出生后均可存活,此时建议尽量采取剖宫产的方式来分娩。对于存有胎儿功能窘迫、引产失败或者胎盘功能显著减退的患者,在治疗无效以后,终止妊娠的一个主要方式就是实施剖宫产手术。
在本次研究中,着重应用硫酸镁来予以治疗,硫酸镁是治疗先兆子痫与妊高症的首要药物,可抑制运动神经末梢所释放的乙酰胆碱,缓解解痉,降血压。从结果结果来看,在产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临床治疗中,基于常规治疗采取降压、镇静、解痉等综合治疗方式,所获治疗效果良好,且安全性也比较高,可使产妇以及胎儿死亡率得到有效地减少。此外,要注意的是由于硫酸镁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相接近,当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呼吸困难或者肌肉张力明显减退的情况时要特别注意,在治疗期间应密切关注患者神经肌肉所发生的变化、利尿以及呼吸频率等相关症状,实施监测血镁浓度,准备好相应的解毒剂。, http://www.100md.com(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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