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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二次议价”?(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1月15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2期
     陈肖鸣:“二次议价”仍然是“以药补医”,从理论上讲,仍会刺激医院开药。在财政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多医院采取“二次议价”,一种分利方式是利润全部归医院,另一种是医院和患者各得一部分利润。如果医院的财政补贴到位,劳务价格得到体现,我认为“二次议价”也就没有必要了。

    事实上,我们现行的取消药品加成等政策并未真正解决问题。医疗行业的价格形成机制僵化,我建议将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改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要求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的比例可在不同时期进行灵活调整。

    干荣富:新医改提出,将医院收入的三个渠道变为两个,取消药品收入补贴。很明显,任何有关于药品收入的补贴都是错误的。

    现在热议放开“二次议价”,将医院的暗扣变为明扣。然而,此处所指的“明扣”仍然是药品收入补贴,这其实违反了新医改的初衷。

    放开“二次议价”如何真正做到暗扣变明扣?明扣如何给?其实是通过绩效考核和补偿机制实现,政府以另一种方式给,而不是医院自己和药厂议价产生明扣,这是概念的区别。

    我将明扣理解为国家对医院的补偿,是国家给医院的明扣,而不是药厂给医院的钱由原来的暗扣转为明扣。

    现在存在误区,很多人认为“二次议价”是医院院长和药厂单独谈判,谈判的中间价归医院,这是错误的,是滋生新腐败的土壤。

    傅鸿鹏:我认为取消药品加成管制几乎不可能,这和医改的大方向背道而驰。暗扣转为明扣其实是默认医院必须依靠药品收入来补偿,又回到了“以药补医”机制。

    从现阶段的医改大方向来看,调整医院的补偿机制、逐步提高技术服务收费、增加政府投入、减少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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