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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70238
SARS后的“一案三制”
http://www.100md.com 2013年3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5期
     《左传·昭公四年》曰:“或多难以固其国,启其疆土。”每一个重大灾难之后,都是一个国家自省并前进的契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经历了众多的灾难事件,政府的应急管理体制也在应变中成长。

    2003年,SARS撕开了中国公共应急体系的缺口。21世纪初的中国,正值经济和体制转轨,随着传统政府职能的退出、市场经济的确立,政府在应对公共危机方面存在职能缺位。这导致SARS期间,政府缺乏一个独立和常设的应急管理协调机制。

    当政府意识到,中国传统的条块化应急体制已无法有效应对大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时,中国公共应急管理体系的改革之路旋即开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也随之起步。“一案三制”成为建设的核心内容,即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应急法制的建设。

    应急预案体系

    从以往的国际经验来看,应急管理一般是先有分类及部门预案,在此基础上,再建立国家预案。而在中国,是以总体预案的制定来促进部门、分类预案的建立,从而逐步完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2003年9月,在及时总结应对SARS过程中的工作与经验后,北京市发布了《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同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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