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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O归属待解(1)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3年第15期
OPO归属待解
OPO归属待解

     “要进一步巩固国家器官捐献的发展,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体系的建设,是下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世界卫生组织官员Jose R. Nu?ez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办的首届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论坛(下称“国际论坛”)上表示,发展OPO体系被公认为是解决器官短缺问题的关键举措。

    事实上,各国的实践经验也证明,在捐献体系尚不完善、供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专业的OPO是提高器官捐献率的最好模式。“一个好的OPO体系,能够承接公民的捐献意愿,同时为器官捐献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提供保障。”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OPO在器官捐献与移植链条中的作用极为肯定。同时他进一步解释,OPO承担了对器官捐献者的识别和转介等任务,即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对捐献器官进行临床评估、数据收集;以及器官的获取、运输和与移植医院的对接等工作。

    王海波所提及的OPO识别任务,不仅是被告知潜在器官捐献者的相关信息以及评价其是否可以达到捐献状态,而是主动联系各医院的ICU病房进行筛选,以期更有效地发现潜在捐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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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然,这就出现一个问题:究竟是红十字会下属的各级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直面潜在器官捐献者所在医院及家属?还是OPO以化被动为主动的方式寻求潜在捐献源?

    OPO独立难?

    事实上,OPO作为一个全新概念,进入中国仅有两年。起初,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政策规定,在中国164家具有国家卫生计生委资质认证的器官移植医院(下称“移植医院”)内,设立相应的164个器官获取团队,以完成器官的获取与移植工作。

    随着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的不断深入,器官获取领域内的工作,也已不再是少数几位移植医生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体系支撑。

    为此,2011年7月1日,中国首家OPO在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下称“广总医院”)挂牌成立。“OPO是在广总医院下设的相对独立的器官获取机构。它的办公室脱离了先前的肝胆外科大楼,选择了寓意希望与生命的门诊8楼的生育辅助中心。”广总医院OPO主任霍枫在国际论坛上向与会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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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表示,广总医院OPO包括由院长带队的领导小组和实施器官获取与分配任务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中最为核心的两个部门是临床组和社工组。前者主要负责供体评估及维护、器官获取与组织回收手术以及器官与组织的保存及分配;后者则多为器官捐献的宣传、潜在器官捐献者的挖掘以及协调捐献过程中与家属的沟通工作。”

    然而,霍枫所强调的OPO独立性,在国际论坛上引发了与会者的质疑:非移植医生宣布死亡到OPO获取器官,这个时间内如何体现OPO与移植医生的相对独立性?对此,霍枫解释:“器官捐献者的死亡判定、评估以及宣布死亡的环节,绝不允许移植医生参与。但宣布死亡后的器官获取,则需与移植医生共同完成。”

    为了进一步证明OPO独立运作的特性,霍枫阐述了其运行经费来源,“广总医院为OPO设立了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专用账户。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收取供体器官的费用、科研项目基金、医院与政府的拨款以及社会和个体的捐赠;而支出则包括供体的相关医疗费用、获取器官的保存和运输费用、供体的殡葬费及家属的食宿交通费、OPO的行政运营开支、器官捐献宣传费、学术交流以及科研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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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总医院OPO的独立,仍是建立在其工作人员的隶属关系、器官获取工作的实施以及财政拨款均与其所属的移植医院保有内在联系的基础上,这就不难理解与会者对其获取过程的独立性甚至是后续分配的公平性存有疑问。

    面对疑惑,王海波称:“OPO的建设分多个层面,包括国家政策的支持、OPO建设的标准以及服务范围的划分。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正在对此进行全方位的布局。”

    而就在2012年9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在天津联合召开的中国人体器官获取和分配组织工作会议上,王海波曾表示,OPO和医院传统意义上的器官获取不同,它需要融合尖端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并可能在发展至高级阶段时,形成独立的供体医院。而现在移植医院还不是OPO,只能称之为器官获取队伍。

    专业与利益之争

    除器官获取外,启动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使获取的器官进入公平、公正、透明的分配环节,则是OPO工作的另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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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COTRS中设有潜在器官捐献者的识别与转介系统,而这个系统则是由OPO发现潜在器官捐献者后第一时间启动的。”王海波介绍,由于ICU的医生没有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去识别潜在器官捐献者,因此,OPO应一改往日的被动等待模式,主动前往各医院的ICU病房寻求潜在捐献源,而只有潜在捐献者的发现率上来了,器官捐献率才能得到提升。

    事实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给红十字会的任务中,就包括了器官捐献的宣传以及寻求潜在器官捐献源等工作,并在随后的机构制定中,专门于红十字会旗下设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

    “潜在器官捐献者在濒临死亡时,他的主治医生首先应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派专职协调员前往医院,与其家属对接并做协调工作,后签署《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业务部副部长高新谱向《中国医院院长》记者解释,自愿书签署后,还有两个工作要同时进行,一是主治医生的最后抢救工作和对患者的初步评估;另外则是派遣OPO前往医院进行捐献评估。

    王海波提倡OPO应从被动模式转为主动模式,原因之一就是,相较OPO,管理中心的协调员在专业性方面则略逊一筹。

    高新谱对此则有不同看法:“目前中国OPO与移植医院并没有绝对分开。若捐献协调员仍出自医院,首先是情理上说不通,再有就是国家层面的设计是让协调员成为独立的第三方,而移植医院既有OPO又有捐献见证人的做法,完全有可能被患者家属怀疑其中的利益驱动。”高新谱提到的利益驱动,是指一些移植医院的违规操作,例如OPO所在医院的潜在捐献者,因其主治医生与OPO同属该移植医院,由于某种利益关系而提前宣判患者死亡的可能。, 百拇医药(李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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