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交新规引波澜
蔡东晨:“最低价”伤人,方同华:在线竞价弊端无穷,关彦斌:唯低价是取不可行,朱恒鹏:新规并无实质性变革,宋瑞霖:既要有效沟通也需行业自律
2013年5月17日,广东省药品交易管理办公室发布《广东省药品交易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药交规则》)等5个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在借鉴重庆药品交易所的第三方采购平台机制和安徽模式的“双信封制”的基础上,广东省意欲对延续多年的传统招标制度推倒重来。
然而,《药交规则》一经发布,便激起医药行业的千层浪。当日数家药企的股市随即大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等五家协会,也联名致信主管部门,要求广东省对《药交规则》进行“根本性修改”。6月9日, 20余名来自医药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协会代表聚首北京,对广东省的药交新规提出修改建议。本刊记者同时也邀请了相关学者就此话题发表评论。
蔡东晨:“最低价”伤人
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省份,其改进药品流通体制的做法值得肯定。此次出台的《药交规则》,整体而言体现了很大进步性,但其核心问题与最大败笔则在于“最”字。
在《药交规则》中明确规定的“不分质量层次,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经济技术标只占10%的权重;入市价采用全国基药平均中标价与广东省2012年基药中标价格的平均值作为入市价;未明确每个月进行采购量汇总”等内容,鲜明表明广东的药交规则是一种以价格为主导的招标制度,预示着未来广东的基药招标将以“最低价”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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