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保护患者隐私遇到医生警示义务
美国医生的警示义务,寻求行业专家共识
某抑郁症患者,是一家航空公司的飞行员。在一次诊疗过程中,他坚决要求医生不要在诊断证明书中记录他患有抑郁症,仅诊断他为睡眠障碍,并请求医生不将此事告知其所在单位。众所周知,飞行员是高危行业工作者,他的疾病以及药物副作用,有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此时,医生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具有法定义务通知其所在单位?某位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遇到一位咨询者,这位咨询者多次向他提及其准备找机会“干掉”自己的某位同事。作为心理咨询师,他是否具有法定义务,将此事上报公安部门或通知那位可能受到伤害的第三者?
美国医生的警示义务
1969年的美国,一位来自印度的研究生Podder,在一次新年联欢晚会上遇到了他心仪的女孩Tarasoff。晚会上,Tarasoff吻了他,于是,他与Tarasoff坠入爱河,并开始约会。随着时间的推移,Tarasoff对Podder的感情淡化,使得Podder心情郁闷。
后来,Podder找到了加利福尼亚大学医疗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过程中,Podder明确告知医生,他要杀掉Tarasoff。这位接诊的心理咨询师很有法律意识,认为在此情况下应将此事报告学校,但其中却涉及精神障碍患者的隐私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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