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集采制(1)
纠结集采制,集采制度变异,重塑市场机制
2013年7月以来,中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充斥着一股肃杀之气。以葛兰素史克为始,多家大型药企在华行贿曝光,让中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再次受到拷问。以遏制医疗腐败为目标而设立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尽管几经改革,仍摆脱不了成为药品购销腐败帮凶的命运,颇含讽刺意味。
从1993年药品集中采购在河南省诞生,到200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再到2006年的重大调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的探索,在全国各地陆继展开。在多达几十种的改革模式中,以重庆和闵行最引人关注。尽管两地行政部门在药品购销链条中扮演的角色迥异,但试图减少药品购销环节、引入量价挂钩的市场机制的做法,还是与其他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公开资料判断,单从降低药品费用的效果而言,上海“闵行模式”更为明显。其原因在于,相较医院分散采购而言,闵行的议价动力更强烈。而在药品采购过程中,采购主体的议价动力不足,甚至缺失,正是当今中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症结所在。在药品采购环节,选择正确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体,并激发其议价动力,不仅是中国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也是决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能否成功的重要一环。
集采制度变异
“真正意义上的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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