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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21623
死囚捐赠时代的终结
http://www.100md.com 2015年1月15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2期
死囚器官捐献:被打开的潘多拉之盒,公民捐献:新时代的必由之路
死囚捐赠时代的终结

     当前原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终止死囚器官捐献,这场为期10年的器官移植供体来源之战终于画上了句号。死囚器官应用的伦理争端似乎戛然而止,而一直发展低迷的公民自愿器官捐献,可否弥补短期内移植器官需求的空缺?公众的疑问依然存在。

    死囚器官捐献:被打开的潘多拉之盒

    器官捐献问题是公认的世界性难题。在器官志愿捐赠系统尚未完善之前,很多国家都曾使用死囚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但是,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一旦建立了公民捐献体制,便不再使用死囚器官。例如,美国在1984年通过了《国家器官移植法》(National Organ Transplant Act,NOTA),并据此建立起国家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rgan Procurement and Transplant Network,OPTN)及器官移植受者科学登记系统(Scientific Registry of Organ Transplant Recipients,SRTR),对公民器官的捐赠和移植器官的分配进行系统地管理。

    在我国,“死囚器官捐献”的概念最初源起于30年前的一部暂行规定。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原卫生部、民政部等联合颁布的《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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