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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院介入 遏制暴力伤医
http://www.100md.com 2015年4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5年第7期
     3月10日,正值两会开得如火如荼之际,微博上一条亳州护士长遭醉酒患者及家属暴打的微博爆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暴力伤医的关注。

    据亳州市人民医院3月12日发布的声明称,因为不满病床问题,患者家属先是不断张口辱骂及责问护士长刘香玉,其后更用拳头猛捶其颈部,使刘香玉损伤颈髓致肢体瘫痪。

    遥想去年两会期间一再强调的对暴力伤医事件“零容忍”,一年过去,这样的伤医事件仍然时时见诸报端,让人触目惊心。

    好在,就在医院发表声明的同一天,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又让人看到了希望。

    加大执法力度

    3月12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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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要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也强调,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将暴力伤医与危害食品安全和污染环境并列作为治理重点,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既体现了两院的重视,又表明了问题的严重性。”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委员樊荣认为,最高法与最高检将暴力伤医问题列入工作报告,表明了加大执法力度的决心。

    事实上,这种决心已贯彻在去年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同发布的《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2014]5号)(以下简称“5号文”)中。

    樊荣表示,2012年原卫生部和公安部曾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但实施效果并不好,相比之下,5号文由两高院牵头,执行力度上大大增强。此外,5号文较系统地列举了6类最常见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应及时出警、快速处置;检察院应及时依法批捕、起诉,以及法院应加快审理进度等,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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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5号文中对于适用法律也阐述得十分明晰,其中针对暴力伤医,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是否恶劣、严重,使得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能够有法可依。

    “自5号文发布后,对于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置已经有所成效。”樊荣说。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法律依据很明确,但医疗机构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仍然很被动,部分地区还存在着执法不严的情况。”樊荣坦言。因此他期望最高法将“依法严惩暴力伤医”写入工作报告后,能够在全国范围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

    前路仍漫漫

    去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医卫界90名委员联名向大会递交“紧急提案”,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将医疗机构从内保单位中拿出来,列入公共场所范畴,由公安部门进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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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过去,紧急联名提案的牵头人、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峰在今年两会上表示,公安部已出面主持修改。如果能将医闹事件等医院暴力事件的预防处理纳入法制调控之下,将更有执行力。

    然而也有声音认为,不论医疗机构是否被视作是公共场所,都不影响法律对医疗机构的保护,只要发生扰乱正常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都将依法查处,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打击处理不会因发生地点和部位而受影响。

    “公安机关倾向于将医疗机构作为内保单位,并不是涉医犯罪案件频发、医疗秩序得不到保障的主要原因。”樊荣说,但他仍希望公安机关加大力量进入到医院安保工作中来。他举例指出,2014年公安部印发了《公安机关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六条措施》,其中提到“二级以上医院一律作为巡逻必到点,有条件的要设立警务室;三级医院必须设立警务室。”由于三级以下医院普遍没有警务室,在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上,保安因为缺乏相应权限,无法及时迅速地控制事态。而“即便是配备了警务室的三级医院,其部分人员也是年龄偏大,整体力量配备还是不到位。”因此他希望所有的医疗机构都能配备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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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另一方面,全部依靠公安机关承担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似乎也不现实,如前文所述,涉医违法犯罪成因复杂,要想从根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多个部门共同配合,进行长时间的探索。

    樊荣透露,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替代从2002年起就未曾修订过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的条例中包括一些健全沟通机制、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等内容,希望能从根源上预防化解医患纠纷。

    但作为核心的一点,由于新条例很可能继续保留“医疗事故”的概念,“鉴定二元论”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樊荣认为其对医疗纠纷妥善解决的作用可能没有预期的理想。

    据了解,新的条例送审稿已经完成,正在最后的调研中,但何时出台尚不得而知。

    看来,要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务人员的权益,无论是在法律完备上,还是执法力度上,都还面临着一段长路要走。, 百拇医药(曹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