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制度下医院管理之变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异同,新《预算法》落地卫生系统,能否帮助有效管理
4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公立医院预决算报告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预决算报告制度》),提出要建立医院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制度。作者认为,不应孤立看待文件内容。近期,围绕预决算管理及管理会计方面的文件、行业指南频频发布。从字面上看,同为财务部拟订的《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与《预算法》似乎风马牛不相及:前者关注提升组织内部管理效率,作为法律的预算法强调政府监管及规范性。但是,将《预算法》、管理会计均上升至完善国家治理体系高度,意味着预算管理、管理会计都是各单位工作重点,而不只限于财务工作范畴。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管理会计学奠基人之一的罗伯特·卡普兰将管理会计概括为成本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系统,全面预算管理被视为管理工具贯穿这三个系统。1921年,美国《预算与会计法案》颁布,推动“预算控制”被引入管理会计。
从医院管理角度不难得见,数月内出台的新文件实质以管理会计为主线条,以提高组织内部管理效率为关键点。详细分析相关背景资料,势必有利于医院管理者探究预决算制度对医院管理的未来影响。
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异同
“管理会计”与医院传统“财务会计”区别很大。其一,管理会计受组织内部所有人对管理信息需求驱动,目的为满足内部各种经营和投资决策需求,重在“创造价值”;财务会计强调规范性,受法规约束多,重在“衡量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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