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困境与机遇(1)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困境与机遇,破除以药养医:医院如何生存,人事薪酬改革:如何留住人才
5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提出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始于2012年,当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进行试点,此后相关部门确定了311个县(市)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2014年3月五部委下发《关于印发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扩大试点范围,4月,涉及700个县的第二批改革试点名单公布,全国共有1011个县参与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然而,此轮改革则覆盖全国。
33号文指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国务院高阶位出台的33号文能否以问题为导向?能否持续拓展深化改革?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院长表示,33号文并无新意,都是老生常谈。“33号文提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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