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医院院长》 > 2016年第1期
编号:12775453
中医药法:三十而“立”
http://www.100md.com 2016年1月1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6年第1期
立法时机已成熟,打铁还需自身硬
中医药法:三十而“立”

     2015年可以说是中医药行业的“全胜之年”。5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国家级规划。10月初,屠呦呦作为中医药学者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10月底,《中药方剂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编码规则及编码》《中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编码与表示》三项中医药国家标准发布。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为这个“中医药年”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医学界对中医药立法的呼声始于1983年,如果从1985年司长田景福组织编写《中医药法》开始算起,至今已整整三十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是我国在中医药立法过程中走出的重要一步,取得了关键进展。相信在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的继承和弘扬、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的大背景下,最终审议通过不是问题,《中医药法》“三十而立”指日可待。

    立法时机已成熟

    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印度、斯里兰卡、韩国等54个国家早已有了传统医学的专门法律,我国的中医药立法三十年难产,症结不在中医药界呼声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而在于政府相关部门重视不够、推动不力。此次《中医药法》顺利通过国务院会议,主要得益于屠呦呦教授获得诺贝尔奖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5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