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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慈善法出台慈善医院发展依然路漫漫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15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6年第8期
     和北京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理事长关涛一样,很多人记住了3月16日。在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获得审议通过。

    据悉,《慈善法》共计12章112条,作为慈善活动的基本法,全面规范了慈善活动的开展。在业内人士看来,它在中国慈善和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慈善法》颁布后,会有更多像我们这样的草根群体去开展慈善活动。”这是关涛看到《慈善法》出台时的最大感受。在《慈善法》中,明确了非公募组织作为公募组织的条件、明确了公募组织异地组织捐赠的条件等,这些都为帮助慈善公益组织做大做强奠定了基础。

    就在《慈善法》颁布半个多月的时间,他们与35家医院的血友病诊疗中心联合启动了公益筛查项目,呼吁更多的人关注血友病患者,关注慈善事业。

    深圳市儿童医院是血友病诊疗公益筛查项目的参与单位之一。社工部主任钟伟梅告诉《中国医院院长》,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场所,更是慈善公益事业开展的主力军。深圳市儿童医院不仅仅参与了血友病公益筛查项目,同时还与多家基金会、爱心组织、企业合作,仅危重病专项医疗救助项目就建立了十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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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致力于发展医院的慈善事业,钟伟梅对慈善事业开展的艰难有着深刻的认识。“在慈善法出台之前,我们还是经常遇到些困惑,比如一些公益组织在我院的慈善项目开展得非常好,但由于国家对慈善公募资格的规定非常严苛,这些公益组织始终无法成为公募慈善组织,阻碍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也导致他们只能与现有的几家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合作成为一个子项目专项基金,给日常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少困扰。”钟伟梅说。

    《慈善法》的出台,让他们对有关问题的解决看到了希望。据悉,《慈善法》在明确公募权限有所放开、非法人慈善组织获得承认的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制度、取消业务主管单位、禁止行政派捐等内容。“它对推动我国慈善事业向前发展有了诸多突破性进步。”钟伟梅表示。

    “对于医疗机构来讲,与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慈善事业不仅能够帮助贫困患者得到及时医治,同时也减轻了医疗欠费给医院运行带来的沉重负担。极大地促进了医患和谐,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了力量。”钟伟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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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有进步,但依然有诸多问题尚未明确。慈善医院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其发展依然处于萎靡阶段。据2011年的数据显示,以中华慈善总会冠名的慈善医院在全国仅有7家。并且,鼓励宗教界积极创办慈善医院,在我国仍属荒芜阶段。

    事实上,在2012年2月16日,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六部委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对于宗教界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在《意见》列举的慈善公益活动项目中,大都已被宗教界广泛推行,唯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进展缓慢。

    制度成为制约慈善医院发展的主要瓶颈。在我国,由基金会创办的慈善医院被视为社会资本办医,虽有优惠政策,但无法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扶持,同时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慈善机构创办医院的积极性。

    在我国,慈善医院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http://www.100md.com(杨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