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融资亟需多元化
政府,政策确立融资合法性,传统融资方式风险渐大,新型融资方式兴起,融资多元化是必经之路
文/本刊记者 刘文生公立医院融资亟需多元化
文/本刊记者 刘文生
从单一的政府财政投入办医转变为市场多元化融资办医模式是必经之路。
近十年中国公立医院年均债务复合增长率达到20.5%,到2014年债务总规模已经超过一万亿元大关。快速增长的债务给医院运营和政府带来空前的压力,公立医院融资问题必须摆上桌面。
与此同时,近年来为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公立医院在基建、设备引进更新、信息化建设及人才培养方面都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力度,资金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如何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较小的财务风险筹集资金已迫在眉睫。
公立医院融资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包括财政投入、医疗服务收入、部分沉淀资金等,不像债务融资那样需要支付利息,也不像股权融资那样面临控制权分散的风险,但医院内部融资能力往往有限,融资规模不会很大,很难满足医院发展所必需的资金,只能作为医院筹集资金时的一种补充融资方式。
因此,外部融资是医院的主要筹资渠道,是能够真正解决医院资金需求的方式。
早在数年前,相关人士就呼吁,政府应该鼓励公立医院采取融资租赁、收购兼并、托管代理、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合伙搭台唱戏等模式实现公私合作合伙合资合营。对此,政府一直持模棱两可的态度:一方面要求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另一方面要使医院生存发展又不得不默许其借助资本力量的行为。
政府不置可否,政策空白,公立医院外部融资始终面临种种风险和无形阻力。如今,在公立医院亟须拓宽筹资渠道之际,外部融资必须得到各方的重视和支持,融资风险和阻力必须得到控制。
公立医院如何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较小的财务风险筹集资金已迫在眉睫。
政策确立融资合法性
政府补偿模式的转变是推动公立医院融资业务变迁的最重要原因。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发生巨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对公立医院采取减预算、放权、让利的政策,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拨款占医院支出的比重持续降低。这为公立医院市场融资埋下伏笔。
1999年财政部联合原卫生部发布《医院财务制度》,首次对“医院负债”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和劳务偿还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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