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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77931
救护车因不愿缴费而滞留思对错时更应各方合力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2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7年第6期
夹江县,收费站,标准不一的收费现状,从法律角度—院前急救维护生命权,从院前急救角度—应坚守救死扶伤职责,从社会公众角度—更理性看待院前急救
     文/戴臻

    救护车因不愿缴费而滞留思对错时更应各方合力

    文/戴臻

    救护车因不愿缴费而滞留引热议,是否应免费通行、谁之过这些问题背后折射出不少问题。各方联合、互相谅解或是标本兼治此类问题的良方。

    近期,四川一辆载有伤者的救护车因不愿缴纳12元过路费而滞留收费站24分钟,最终在伤者家属缴费后才驶离收费站。此事一经报道,旋即引发网络热议。

    事件发生后,笔者关注各方报道了解到,事件的相关各方各执一词。该救护车司机刘师傅表示,之前该院救护车载患者经过该收费站时,有时要收费有时不收费,没有标准。而夹江县收费站站长黄超介绍说,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有几类车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但120救护车并不在其列。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负责人称,尽管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救护车免费,但公司曾口头给予下属各收费站一定权限,对于运送急重患者的救护车可以实施免费通行。不过黄超也表示,在确定哪些救护车运输的是急重患者方面并没有一定之规,主要依靠收费员现场判断。

    夹江县中医院院长朱创业表示,救护车司机因收费问题停车理论确实不妥,已经对当事司机给予待岗培训处理,对其加强职业教育和法制教育。

    最后,夹江县卫计局已对该事件进行了全系统通报,要求该县承担120院前急救的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交纳过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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