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制之中国困境
专科医生,全科,国外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中国家庭医生签约制之难,要让家庭医生感到无上光荣
文/廖新波家庭医生签约制之中国困境
文/廖新波
要想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政府得从政策支持、薪酬支持、任务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
去年,国务院医改办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度的全覆盖。
家庭医生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签约服务制度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可是,就算签了,你约吗?——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原因是什么?一方面是老百姓对家庭医生的信任问题——医疗服务能力弱,另一方面是老百姓“自然而然”到大医院看病就医的习惯问题——缺乏有力的制度杠杆。
广东卫生厅原副厅长、巡视员廖新波
国外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
不管在市场化国家还是在福利性国家,家庭医生签约制度都是一项基本国策。以市场化的美国为例,市场机制促使居民不得不选择“私人医生”。在美国,看病的过程其实是由患者的保险形式决定的。美国保险形式很多,较为广泛的是HMO(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和PPO(Preferred Provider Organization)。HMO要求被保险人选择家庭医生,转诊需要家庭医生认可和推荐,被保险人就诊需要在保险覆盖网络内进行。PPO没有规定家庭医生,转诊不需要家庭医生推荐,但是需要保险公司同意;被保险人可以跳出保险覆盖网络就诊看其他医生,但如果这样自费费用就会很高。总体来说,HMO保险费用相对比PPO便宜。因此,投保者还是会“自觉”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另外就是“看病难”,因为不知道找谁,所以,就“自觉”选择自己的家庭医生。美国每年有12亿人次的就诊量,其中81%发生在家庭医生的诊所。
再以福利性国家英国为例,他们实行全科医生(General Practitioner,以下简称“GP”)“守门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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