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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药品零差率——专访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原副主任、巡视员廖新波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1月24日 中国医院院长 2017年第18期
药房,药师,招标,药房托管无法让“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有缺陷,深圳GPO比计划经济还糟
     文/本刊记者 刘文生

    反思药品零差率

    ——专访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原副主任、巡视员廖新波

    文/本刊记者 刘文生

    了解行业的人都知道,多年以来,“波子哥”廖新波一直关注着药房托管,对药房托管的各种模式和弊病有着相当深入的了解和见解。因此,关注药房托管不听听“波子哥”的意见总会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

    此次,《中国医院院长》杂志记者到访广州,与“波子哥”面对面聊这个略显陈旧的话题。“波子哥”还是那么犀利,直言“药房托管”是披着羊皮的狼。2006年南京市纪委主导全市药房托管时,他就指出,那种形式的药房托管无法治本。

    药房托管一直演进,“波子哥”的观察也从未停止,但他的观点始终没有改变。这次他对深圳GPO模式做了点评,更是对药房托管背后所反映出的“零差价”政策缺陷做了深刻剖析,发人深省。

    药房托管无法让“医药分开”

    《中国医院院长》:近年来,药房托管在全国很多地方迅速蔓延,您怎么看这种现象?

    廖新波:药房托管没有被禁止,大家就跟风而来。其实药房托管本身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尤其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的科室是不能托管、承包的。

    现在法律法规依然有效,为什么没人去禁止呢?关键是上面没有禁止这个行为,所以大家就去效仿。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就看到药品销售一点利益都没有,是一种负的支出,何不把药房“彻底”托管出去呢——也就是换了一种形式来维护原来的药品加成。现在的药房托管一言以蔽之,仍然没有解决以药养医问题,而是变换了一种模式。

    模式有很多种,安徽某个地区取消药品加成后,明文规定厂家必须拿出5到15个点的平台服务费返还给招标平台,由平台再给回医院。看起来合法,其实还是不合法,招标平台有什么理由要求厂家给平台服务费呢。

    另一种是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模式,药房从医院搬到院外,从物理上分开了,但事实上,药品的结账都在医院的网络里。表面上,医院的账本、病历中不出现药品销售,事实上是通过医保结账,托管方也给了医院很高的托管费。高额的托管费怎么去解释?按照《会计法》,企业为什么给这么多钱?医院凭什么收那么多钱,收了拿来干什么?

    我经常跟托管的医院和公司讲,你们的钱敢用吗?他们说先放着。他们意识到这是违法的。

    药房托管是一种有偿的经营和管理,医院与受托药品商业企业通过签定托管合同建立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药房托管的内涵、区别医院与受托方的责任和利益上却存在托管的概念不明朗、药品和药学服务责任难辨、委托方和受托方利益划分不明确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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