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剥离的亚洲经验
药局,分业,药店,日本:提高诊疗报酬剥离医院药房,台湾地区:“门前店”作怪,韩国:激进改革漫长调整
编辑整理/本刊记者 刘文生药房剥离的亚洲经验
编辑整理/本刊记者 刘文生
“医药分开”的理想状态是医疗行业与药品行业彻底分离,医生以医疗行为获得收入,药店以出售药品和药事咨询赚取利润。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美英等国家分级诊疗成熟,医院通常不设门诊药房,只有住院药房,药品零售是主渠道。
亚洲国家和地区由于具有相似的医疗服务历史渊源,都曾受制于“医药不正当经济利益”现象,开展了漫长而又艰难的改革进程。这其中有成功的经验可借鉴,也有冒进的方式需要吸取教训。
日本:提高诊疗报酬 剥离医院药房
早在1874年,日本政府在医疗制度纲领文件中提出要实现“医药分业”。然而,尽管此后日本医疗制度虽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医药分业的改革却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二战结束后,日本医药费用仍然极高,而且药品安全事故频发。
1957年,日本政府整合了包括二战期间战时保障机制、战后农民健康保险等多项已有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了强制全部国民加入的“国民健康保险”。这为改变以药补医的状况提供了基础。
政府给药房留出了足够的利润空间,但限制其成为暴利行业。
为了在实践中破除“以药补医”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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