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自评职称有喜有忧
薪酬,公立医院,自主是大势所趋,谨防矫枉过正,医界呼吁取消高级职称评审
文/本刊记者 宋攀人才评价机制应呼应岗位实用性,职称评定权限下放面临考验。
近日,辽宁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明确提到,大型公立医院可自主开展评审工作,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发证。
在具体操作层面,《通知》指出,拟自主评审的单位可向人保部门提出组建评委会申请,组织成立本单位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展开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可自主公布。医务人员职称申报不再需要主管部门审核和人保部门的审查。
《中国医院院长》在采访中发现,医院自主评审或是大势所趋,但在现阶段部分一线医务人员对此仍持保留态度。一位已获高级职称的医师认为,要想改掉职称评定的“花架子”,在职业内涵多元化的当下,其首要前提是对技术人才进行功能分类。
职称外语考试,卫生技术人员或将被逐步“赦免”。
自主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大型公立医院自主评审职称的改革动向没有局限在辽宁省,其他地区也释放出了类似改革信息。8月11日,山西省人社厅亦发文表示,选取山西大医院等4家医院,试点医院自主评审职称。
这样的动作或是大势所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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