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评审:从“一”到“三”不止差两步
计生委,医疗机构,等级评审经历坎坷,第三方评审大势所趋,改革很难一蹴而就,近在咫尺却路途迢迢
从政府放权到第三方接管,看似简单的两步,但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医院等级评审是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不断改进、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第三方评审逐渐被政府所接纳。2016年,在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提出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并要求政府的角色从评审主体转变为规则制定者和监管者,将“裁判员”的角色让渡给第三方。
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容概括为:取消三级医院评审结果复核与评价,国家卫生计生委只负责医院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的制定,将以前的三级医院评审结论改为备案管理,今后评审工作由各地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在辖区公示后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即可。文件同时也提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由具备条件的评审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业内人士对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知表示不满。有人说道:“权力是下放了,可还是给了自己的‘亲儿子’,此举违背了国务院倡导第三方评审的精神,含糊的言语并非真心想把权力移交第三方,从‘一’到‘三’就差两步,无非就是政府放权、第三方接管,怎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这么难?”
在原卫生部开展评审“回头看”中,2011年后新增的240多家三级医院评审无效,已发给证书和等级标识的,要立即收回。
等级评审经历坎坷
我国的医院等级评审经历了1989年到1998年的第一轮医院评审、1999年到2010年的暂停评审、2011年正式启动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医院评审在促进我国医院规范建设和管理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94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以行业规范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必须达到的硬性条件,此规范一直使用到现在。然而,在评审过程中各地均出现了弄虚作假、过于重视硬件建设、劳民伤财、评审与持续质量改进脱节等问题,导致评审在1998年宣布暂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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